茶叶农残问题如何处理(农药残留怎么处理)
一、如何检测茶的农残
茶是一种起源于中国的由茶树植物叶或芽制作的饮品。也泛指可用于泡茶的常绿灌木茶树的叶子,以及用这些叶子泡制的饮料,后来引申为所有用植物花、叶、种子、根泡制的草本茶,如“铁观音”等。茶叶作为一种著名的保健饮品,它是古代中国南方人民对中国饮食文化的贡献,也是中国人民对世界饮食文化的贡献。而茶叶中是否有农残?对健康有何影响?怎么样鉴别茶叶的农残呢?下面我们就简单浅谈下:于茶叶上有没有农药。答案是肯定有。为了除去害虫、除草等目的,茶农肯定要喷洒农药,如莠去津、吡虫啉、哒螨灵、腐霉利、乐果、菊酯类、咪鲜胺等。我们实验室就有检测茶叶中农药的项目。但是如众位所知,“有农药残留”和“残留量超标”的性质完全不同。农田里使用的农药都会经过毒理学试验、风险评估等方法,对各种农药规定一个足够安全的限量标准。农药量在限量标准之内的,理论上来讲都是足够安全的。另外,为了打压中国茶叶出口,国外尤其是欧盟把茶叶的残留限量规定得没有道理的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茶叶的安全性。当然,监管出现问题,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合格茶叶流入市场,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专家称茶叶“有农残”与“农残超标”不是一回事
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派得伟业科技公司工程师宗鹏介绍,泡第一杯茶时,确实可能会把茶叶中少量农残泡出,但这个量远小于茶叶本身中农药残留量,不必过于介意和担心。如果消费者非常介意,为了最大程度避免,建议喝茶时,第一杯茶最好“洗茶”,用开水冲泡半杯左右,大约1分钟,再把茶水倒掉,洗去茶中一些农残、灰尘、杂质、细菌等。
需要明确的是,茶叶“有农残”与“农残超标”并不是一回事,还得看茶叶农残是否在国标范围内,对少量农残不必过于恐慌。国家在制定农残限量标准时,都是考虑增加100倍的安全系数,距对人产生危害的水平还有很大安全空间。
据有关实验资料,泡茶时农残溶出量最多是检测量的10%—20%。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宗懋课题组,还曾对不同农药在泡茶过程中浸出率进行过研究,水中溶解度低的农药,如拟除虫菊酯类农药,进入茶汤中的比例一般只有1%左右。所以在农残标准内茶汤是绝对安全的,这让很多茶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
农残的鉴别方法呢?有很多说法,个人认为都不足以相信,相信科学仪器才是正道:
为了让喝茶变得更加让人放心,今天小编来教大家如何利用农残速测卡对茶叶进行农残检测。
使用农残速测卡是日常生活中检测农药残留常用的方法,它是以国家2003年公布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的标准方法为原理,利用对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高敏感的胆碱酯酶和显色剂做成的,现在被广泛拿来检测水果、蔬菜、茶叶的农药超标情况。对于茶叶是否农残超标,亲眼看到检测结果无疑是最让人放心的。
在茶台找到常用的茶杯用茶刮把干茶碾碎(也可用剪刀剪碎)
农残速测卡在淘宝和一些大型的商店都有售卖,小编使用的农残速测卡绝对是在正规的商店购买的,上面写有国家执行标准GB/T 5009.199-2003。接下来我们进行农残检测,操作过程如下:
1、打开所买的茶包装,取出一两片干茶,轻轻碾碎,放入杯中,往杯中滴入3、4滴纯净水,充分搅拌后静置2分钟。这里还有和大家详细说明一下,今天检测的是两款之前被央视曝光农残超标的茶品做试验,目的是告诉大家农残超标的茶是怎么样子,同时也安排一张空白的速测卡,滴加清水做对比试验。
往杯中滴入3、4滴纯净水,另一杯同理
沾取几滴茶水滴到白色药片里,注意是白色药片哟
2、取出农残检测卡,并揭去其表面的透明盖膜,将药片朝上放置。这时取出刚才调试的茶叶样品液,滴在白色药片上,大概静置10分钟左右时间。空白检测卡换成滴加清水,其他同样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温度越低,等待结果的时间就要相应增加。
3、对折检测卡,让白色药片与红色药片相互接触,并用手捏住,约3分钟左右时间即可打开看结果。若药片显示的是蓝色,则说明阴性,无高毒农残;若药片显示的是淡蓝色,则说明茶叶有轻微农残;若药片显示的是白色,则说明此款茶叶农残超标。
左边的速测卡显示的是淡蓝色,右边的速测卡显示的是白色
滴加清水的空白速测卡结果,做对比使用
结果显示左边的速测卡显示的是淡蓝色,说明茶叶有轻微农残;右边的速测卡显示的是白色,则说明此款茶叶农残超标。
二、如何避免茶叶的农药残留
(1)农药的合理使用根据农药性质及病虫的发生规律,合理使用农药,以最少的用量获取最大的防治效果,既能经济用药,又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需要从对症下药、掌握正确施药量、提高药效、降低用量、合理混用农药、合理调配农药几方面入手。
根据欧盟2003—2008年的标准,阿维菌素、杀螟丹(巴丹)乐果、氧乐果、四螨嗪(阿波罗)、甲氰菊酯、喹硫磷、除虫脲、噻嗪酮(优乐得)和哒螨酮(哒螨灵)等9种农药的标准非常严格,因此在出口茶叶生产基地上应停止使用。乐果和氧乐果由于水溶性较高,在茶叶中的残留农药在泡茶时会大部分被浸出,因此应停止使用。乙酰甲胺磷由于在茶树上会氧化代谢成甲胺磷,欧盟标准为0.01毫克/千克,因此在茶叶生产上应停止使用。
(2)农药的安全使用制定农药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允许量、制定安全间隔期、禁用高残留农药、制定安全使用标准,提高科学用药水平。
(3)采用避毒措施改进栽培制度,加强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等措施,实施茶园病虫害综合治理,减少农药的污染。
(4)发展环境友好型农药从生产源头抓起,大力倡导使用生物农药(包括微生物、植物源、矿物源农药),在抑制病虫为害的同时,减少对茶叶及其园区生态环境的污染。
(5)加强农业防治,开展生物防治,配套物理防治,协调化学防治,实施茶园病虫草害的综合治理。
三、茶叶农残超标如何处罚
1、法律分析:农药残留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可以按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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